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麦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12月28日依法受理了新麦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新麦机械向深交所提交了《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新麦机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新麦机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新麦机械集商用烘焙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所生产的设备应用于面包、吐司、蛋糕、曲奇、披萨、面点等各类烘焙食品的全套生产流程及销售展示环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麦机械终止创业板原拟募亿金圆统一证券保荐新麦萨摩亚直接持有公司96.38%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锡麦企业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6.39%的股份,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新麦企业通过莱克有利持有新麦萨摩亚100%股权,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根据新麦企业2022年5月12日于“台湾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元贞联合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新麦企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新麦企业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新麦机械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594.4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新麦机械原拟募集资金58,782.20万元,用于新增年产20,400台智能化烘焙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组装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麦机械本次的保荐机构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侯陆方、时光。